农业农村部日前透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展顺利,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下一步,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各项政策,推动各地不断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据介绍,5年来,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先后组织开展5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重庆、贵州、陕西、宁夏、四川、西藏、甘肃和青海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省份已开展整省试点。全国已建立乡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近90万个,清查核实集体账面资产7.7万亿元。
2018年,农业农村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启动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计划,已累计安排财政资金289亿元。2019年,出台政策指导脱贫村探索通过盘活集体资产、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增加集体收入。目前,自然资源部已会同农业农村部起草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性文件,正在按程序报批。
农业农村部表示,2021年底将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重点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建立和农民集体资产权能保障进行查漏补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模式发展,增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活力,让脱贫群众分享更多增值收益。